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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僵屍,还未彻底控制住自己的力量,平复心情,静心凝神,不要用力……”
在况国华的提醒下,况天佑落下,然后照着况国华的经验去做,很快就发现自己慢慢的掌控了自己的力量。
“僵屍?这不是我的身体!”况天佑喃喃自语道。
望着变成僵屍,并开始逐渐熟悉自己力量的况天佑,马小玲露出复杂神色,三个僵屍了,还全都不好消灭。
“唉……”
无声的叹息。
王珍珍见况天佑恢复一把冲过去抱住况天佑,况天佑深怕误伤王珍珍只好站在原地任由王珍珍紧紧拥抱着。
稍许之后,喜极而泣的王珍珍松开况天佑,况天佑拉着王珍珍的手两人携手来到客厅,江帆远程打开房间,须臾之间从他房间冰箱内飞出血袋,这些都是况国华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冰箱一连飞出三包血袋飘落在况天佑的四周。
况天佑看着四周的血袋,茫然问道:“这是什么?”
“血袋,都是陈年老血,就当是寻常粥饭补充一下体力,既然变成了僵屍,不吸血怎么行。”况国华还未开口,江帆就解释道。
面对着三包通红无比的血袋,况天佑有些犹豫,王珍珍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守护在况天佑身边,马小玲一动不动的盯着况天佑,欲言又止。
况天佑最终还是拿下血袋,正如江帆所言,如今他已是僵屍,注定与众不同,他露出獠牙,明显感受到王珍珍娇躯一颤,他想去安慰王珍珍,但不知为何却犹豫了,这一幕被王珍珍察觉到,知道自己的反应可能让况天佑有所误会,于是强装镇定,看着况天佑微微一笑。
况天佑朝其点头,将血包放在嘴里,一股血腥味直冲脑鼻,但并不恶心,相反,对于普通人恶心嫌弃的血对他来说却带着丝丝甘甜,只不过这股甘甜之中又夹杂着些许僵硬,可能是因为马上就要过期了吧。
“好了,吸血只是变成僵屍的第一步,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老况,小况是你孙子,以后你要多带带他。”
江帆起身,临走前对着况国华说道。
“我先回去了。”眼不见心不烦的马小玲也决定跟江帆一起离开。
随后,况国华也起身说道:“我明天带你见见小爷爷。”
况天佑:“???”
王珍珍:“???”
……
自从况国华和况天佑相认,况天佑变成僵屍之后,为了方便,况国华带着况复生搬进嘉嘉大厦,因为相貌远古,况国华很少出现在大厦居民视线中,不过就算出现了他们也以为是况天佑。
其中最为高兴的当属况复生,换了个新地方不说,还收了一个小孙子,哦对了,这个孙子还自带孙媳妇,多好,最主要的是这个孙媳妇做饭好好吃,很合他的胃口,哪像以前跟着况国华,顿顿血包,再好喝也要喝吐了。
来到嘉嘉大厦的第二天,况复生就和江帆一起兼职着带况天佑的人物,因为长相缘故,况国华不准备跟况天佑一起出现,暂时由他假扮况天佑去上班,毕竟即便是当僵屍也要赚钱养家,以前是况复生养家,现在不得他。
而且还是一大家子需要供养,虽然孙媳妇很有钱,但不能让孙媳妇看扁,这个理由被况复生说出,况国华哑口无言,无法反驳,熟悉好况天佑的交际圈和关系后,江帆和况复生就开始充当导师,带着况天佑熟悉做僵屍的流程。
“这个做僵屍其实很简单,对于你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控制自己的力量,尽量不要再普通人眼中暴露自己的存在。”
少年老城的况复生煞有其事的说道,见况天佑有些神游天外,不由恼羞成怒,拍打对方的脑袋,况天佑还从未被这么对待过,刚准备破口大骂,就见况复生眼睛一瞪。
“别忘了,我是你前辈,小祖宗!”
况复生的话让况天佑脸色一尬。
但还未完,况复生紧接着说道:“你要是不听讲,我告诉你爷爷。”
况天佑:“……造孽啊!”
欲哭无泪,神色尴尬到极致的况天佑只好默默的接受这个现实,然后专心听讲,然而早就过了学习的年龄,再怎么认真也感觉昏昏欲睡。
“第一呢,万事要冷静,因为你一生气说不定就会露出你的牙齿,万一被别人发现就麻烦大了。”
“第二,每天记得刷牙,一定要露齿刷牙,不然会臭的,打波会让对方很恶心。”
“第三,记得随身携带几包血包,虽然是过期血,但饿了可以填报肚子,血包放的隐秘点,可以在衣服后面缝一个袋子。”
“第四,千万不要吃不带血的东西,不然你会拉肚子。就算嘴馋了,吃的时候记得在厕所附近,也可以一边吃一边拉,很舒服。”
“第五……”
太多细节,太多注意点被况复生一一道出,就仿佛他研究了自己很久,说的都是细节。
况天佑越听越觉得怎么感觉当一个僵屍规矩比做人还多?
这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况复生足足讲了一个上午,讲的那是声情并茂,潸然泪下,差不多到了中午时间,江帆说道:“可以吃午饭了。”
他现在基本不吃饭,但况复生和况天佑还做不到。
况复生听后,想了想,说道:“鉴于你刚开始做僵屍,你想吃猪血粥,还是过期血?”
况天佑一听,仔细想了想,觉得猪血粥可能比过期血好吃一点,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猪血粥。
况复生很是满意的点点头,想要鼓励一下对方,发现自己个子不够,于是脸色一变,况天佑有些无奈,但在对方一瞪之下只好低着头让对方摸头。
看着祖孙如此和谐的一幕,江帆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根据味道来说,猪血粥比不过血包,更比不过人血,属于食物链最底端,但有一点是其余两者无法相提并论的,因为它承载了猪的一生,属于贯穿人屍两界的媒介,即便猪血粥味道再不好,但看着他总感觉自己回到当初做人的日子,虽然很牛马,但很温馨,也因此猪血粥的味道变得好吃了许多,介于人血和血包中间。
比起血包,况复生还是更喜欢喝猪血粥,毕竟喝了血包几十年了,喝猪血粥的时候,况复生还时不时的抱怨,这么多年了,况国华和他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两人竟然六十多年都不会做饭,真是……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