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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芳芳说的一样,余晨澜家中确实很穷,但这种穷却是因为懒造成的。
余晨澜的父亲名叫余建华,今年四十五岁,并非新月镇本地人。
二十三年前,大学刚毕业的余建华,带着台照相机来了新月镇。
余建华来新月镇,目的是给一家杂志社拍几组与当地服饰风俗文化有关的照片。
认识地不熟的他请了个本地少女做向导。
那少女的名字叫金细妹,从出生起便没离开过新月镇附近,对余建华很是热情。
拍完照片,余建华回到大城市里没多久,就发现自己爱上了金细妹。
不到一年时间,余建华就回了新月镇,与金细妹结了婚。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诧异。
“余建华放弃大城市生活,选择和金细妹结婚?”
即便生活在坞头村这种信息闭塞的地方,我也知道二十几年前的大学生有多么金贵。
那时的大学生,甚至都不需要自己找工作,很多人的工作都是统一分配的。
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爱情放弃分配好的工作和城市生活,去到一个落后的镇子里生活。
虽然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很低。
覃粉蛾五官微微皱起,露出个嫌弃的表情,嗤然道:“余建华这么做,其实是因为懒惰,不愿意工作。”
“老余头从娶了金细妹以后,没干过一天活,余家那几亩地全是金细妹一个人种的。”
“老余头每天在家里喝酒,摆弄那台老照相机,从来都不和任何人交往,也从不下地,就靠女人养着。”
“这期间,老余头的家人也来过新月镇看老余头,我见过一次,他家里人开的那车,据说得上百万。”
“可老余头却直接把人给赶跑了,还把人家送来的礼物首饰全部丢出门去。”
“你说,要是老余头愿意接受家里人接济,他家也不至于家徒四壁。”
“那金细妹也是个恋爱脑,被气得蹲在门口嚎啕大哭,但就是不愿意和老余头离婚。”
看着覃粉蛾一脸愤然的模样,我不由得眉心微微皱起。
倘若余建国当真是好逸恶劳的人,又为何在家人送东西的时候,把家人赶走。
正想着,旁边一个肤色黝黑的大叔哼哼道:“你什么都不懂就别瞎说,那金细妹可是个草鬼婆。”
“草鬼婆?什么意思?”
那大叔闻言,眉毛紧皱,嘟囔道:“我可什么都没说,你听错了。”
语落,他闭上眼睛假寐。
我回眸看向覃粉蛾,却发现覃粉蛾的脸色不太好看。
她尴尬道:“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哎呀,好困啊,我睡会儿。”
随即便转了回去,也不再如先前那般话痨,只是一言不发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我忍不住颓丧地叹了口气,心想:你们倒是困了,我却被搞得困意全无。
忽然,一只温热的手落在我脑袋一侧,柳墨白微微用力,压着我的头靠在他肩膀上。
“一会儿见了黄景钰,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好。”
清甜的檀香萦绕在我身边,不知不觉我睡着了。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一处灰扑扑的宅街上。
柳墨白不喜热闹。
待车子上的人下得差不多后,他才把行李箱从架子上取了下来。
他一只手拖着箱子,另一只手包握着我的手,拉我下了车。
新月镇四周山连着山,气温比芙蓉镇要低很多,好在来之前穿了件厚羽绒服,勉强也能抵御这寒意。
柳墨白穿着件黑色毛呢短风衣,搭配黑色西裤,笔挺地站在寒风中。
金丝镜片下,那双黑眸落在不远处一个穿着黑色羽绒制服,手持银色拐杖的男人身上。
银色拐杖前端雕刻着梅花,梅花花心处镶嵌了红宝石,很是好看。
男人身形高挑,头发被梳成三七开。
被副银丝边眼镜遮挡的眉眼中,带着几分温和儒雅的气质。
其五官虽然不像柳墨白这般好看,却也比普通人出挑很多,眉眼隐约能看出和黄景轩有些相似。
柳墨白拉着我朝那人走去。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