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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三章:遵化之战(3)
生命之花从他绽开的那一瞬间开始,便不可避免地慢慢走上凋零之路,所不同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之中,有的灿烂无比,给世间留下不可磨灭的映象,有的却悄无声息,在生命的终点无声地落入尘埃,化为春泥,开始再一次的轮回。
正在遵化前赴后继地与岷州精锐部队作生死搏斗的全州百姓们就如同这些永远也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印记的生命一般,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延缓着对手前进的步伐。或许他们中的很多人在生命终结的一霎那也曾经后悔,也曾经想选择另一种人生道路,但当他们踏出第一步之后,生命便不再由自己主宰。也许许多年之后,在史书之上会为这次大战描下浓浓一笔,但受到后人铭记的永远只会是这一次大战的指挥者们,对于这些用自身热血浸透这遍土地的他们,也许便只是全州义民四个字而已。
连接三天的血战,在徐克兴刻意的轮战之下,先期到达的五万全州青壮死伤过半,而且死得多,伤得少,这些从没有经过任何军事训练的百姓在战场之上自我保护的本领几等于无。外围阵地已全然丢失,从血与火中爬出来的剩余二万余人全都退回到了遵化城内,用三天的时间,徐克兴用对敌人的杀戳和敌人对自己人的杀戮成功地得到了一支张着利爪,眼睛血红的部队。
在经历过杀人或者目睹人杀人的数天之后,这些善良的全州百姓眼里,心中,全都只剩下了人类的本能,活下去,干掉对手。
数天之内,龙啸天头上添了许多白发,站在城楼顶端,看着城头之上,城头之下被仇恨笼罩着的百姓,心里苦涩无比,他知道,这一战结束之后,无论胜负,全州都将被深刻改变。
“徐将军,我们两人会遗臭万年。”龙啸天低声道。
“为了我们身后的百万全州百姓,为了地里即将收获的庄稼,为了主公的大业,遗臭万年便遗臭万年吧!”徐克兴似乎铁石心肠,“不是有位古人曾说过,不能名垂青史,便当遗臭万年吧,哈哈哈,我们也算是得偿所愿吧!”
城外死尸遍地,恶臭扑鼻,酷热的天气让战死者的遗体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腐乱,食腐的鸟雀黑压压的从天空中飞来,争相啄食,不知从那里钻出来的成群的野狗,歪着头用力地撕扯着尸体,喀吱喀吱地咬断骨头,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不时向天狂吠,却是不类犬声。
遵化城下,已成人间地狱。
远处,鼓声隆隆,又一轮进攻即将开始,城上立即骚动起来,无数或躺或坐的人顷刻之间爬了起来,涌到墙垛之前,盯着前方,曾经纵横交错的壕沟已经完全被填平,龙啸天煞费苦心经营的外围防御工事荡然无存,下一刻,就将是最终的攻城之战了。
钱多身上的肉少了一圈,那身显得很紧的盔甲终于比较合体了,拿手武器金瓜锤早已在城外的战头中被打折,涂满金粉的锤头不知落到了那里,很是让他心疼了一番,在他的身边,跟着一个面青涩的少年,这个战前紧张的要***的少年,此刻穿着一身岷州兵的盔甲,腰里挂着一柄无鞘战刀,眼中的稚气早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却是浓浓的戾气,这三天来,他杀了十数个敌人,也目睹着数十个熟识的人倒在战场上,短短的三天里,他学会了用枪捅那里能一下子致命,学会了用刀砍那里,敌人的盔甲防守最为薄弱,他不再呕吐,甚至可以坐在敌人的尸体上,大口地啃食烧饼,学会了一战之后,便将敌人的盔甲剥下来,乐颠颠地送给自己的同伴。
田冲比起钱多的面相就惨多了,钱多身体庞大,说起来在战场之上目标比田冲要明显得多,但打了三天,钱多毛都没有少一根,倒是田冲,身上不下十处伤痕,虽然都不致命,但对行动总还是有些影响的,看着虚肉少了不少,显得比先前壮实很多的钱多,田冲的眼睛上上下下地瞄来瞄去,显然甚是不解。这王八蛋,武功没自己高,身体也没有自己灵活,战场经验也没自己丰富,为毛就一点伤也没有?
田冲愤愤不平。
“乐不平,来,喝两口!”挥手将一个皮囊扔给钱多身边的少年。这是一袋子劣酒,也不知里面掺了多少水,反正闻着有酒味,喝到嘴里却是寡淡之极,龙啸天虽然筹集了不少的物资,但酒毕竟不多,而少量的烈酒更是医用,万万是不可能让他们喝的。
少年接过酒囊,咕地喝了一口,便劈面给钱多抢去,“给老子留一点!”
趴在墙垛之上,田冲看着正在推进的敌军,呸地吐了一口,“妈的,没完没了,上赶着投胎啊!”
乐不平抬起一双冷漠的眼睛,扫了一眼远处,便又低下头来,从钱多手里接过酒囊,仰脖子灌了一大口,然后坐下来,一丝不苟地看始给一堆铁枪头装上木柄。
秦州,过山风大营,偌大的军营之内空空荡荡,过山风手里头能派的军队都已派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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