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 这一本书,是我写的第一本完本的小说,要说心中没有成就感,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对这本实在是太不满意了,实在是有愧于各位订书的人。总觉的自己所想,和自己所写根本就是两回事,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眼高手低。 我的笔力到底是不够的,让大家失望了。 被誉为错字小王子这种让我终身蒙羞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实在是让我不堪回首啊。 我在书评区里面写过,我写书纵然有想成神的渴望,但更多是为了取悦自己,所以我不会与网文主流做对,但是更喜欢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东西。 这本书我之所以我不满意,就是我写的很痛苦,没错很痛苦,特别是后面都是硬写的。当然有痛苦也有高兴的地方了。 书里面莫声谷刺杀脱脱这一出戏是我最喜欢的,我甚至反复读了好几遍...
穿越了,诺隆其实蛮不开心的,家人,朋友,都再也见不到了,还被系统逼迫着努力修行。但人要向前看,所以在有神灵,魔法和战技的异界也要好好的生活,比如实际年龄一百多岁,但外表只有七岁的随身女神萝莉实际年龄十岁,外表也只有十岁的乖巧贵族萝莉实际年龄???,外表只有十二岁的粘人魔兽萝莉。男人应该全控?抱歉诺隆他只是个萝莉控而已,最讨厌强势的御姐了。长公主殿下,你要自重啊!明明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萝莉控的诺隆,在被快要三十岁,有了嫁人念头的漂亮御姐壁咚时绝望的喊道。...
生来一双明瞳,能识人心善恶。怀璧其罪,昭云重生醒来,入目的是俊秀少年郎。少年郎颜好能干妥妥一枚小奶狗,女孩子理所当然的把男孩子宠上天,满腹才情为他铺就青云路。终有一日,昭云记忆恢复,准备大干一场掀翻大炎天下,身边的少年郎锋芒已成,深情款款,昭云,这次换我为你颠倒众生。...
五年前,一场精心设计的豪门盛宴,未婚夫伙同妹妹将她送给陌生人,未婚生子,她被剥夺继承权,臭名远扬,成为夏家的弃儿。五年后,她涅槃重归,寒心似铁,摒弃所有的恩情,转身遇见了他。席鹰年,冷清嗜血,A城庞大财团的神秘帝枭,翻云覆雨只手盖天。夏以安知道,未婚的他即使有个5岁的孩子,依旧抵挡不住全城女人对他的趋之若鹜,可他却在选择了声名狼藉的她。婚后明明说好只管照顾孩子的她,却被他压到逼仄的角落,黑暗中他像一只蓄势待发的野兽。…...
身具不融血液,是永生的神秘还是逆天之资,七绝判命,带给少年冰与火的绝世神体,从此展开了一断逆天之旅,遇神杀神,遇魔屠魔,成就至尊果位,问天下谁主沉浮,唯冰火武神。...
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暗弱的是刘璋还是三国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其实改变的是自己刀笔撰的是历史刀剑写的是文明文明是杀出来的...
卢一峰是我大清第一祸害!不杀此贼,朕誓不为人!某个自称在一天之中射死三百一十八只兔子而被誉为兔子终结者的小麻子如是说。卢一峰是个大祸害!这个祸害不除,我们大清永无宁日。包衣奴才和铁杆汉奸们都如是说。卢一峰就是祸国殃民的千古奸臣典范,吃着我大清的禄米,拿着我大清的薪俸,可是每干一件事,都是为了挖我们大清王朝的墙根,掘我们大清王朝的屋基,祸害我们大清王朝!强烈建议当局给这个奸臣贼子铸一座跪像,跪到我大清太祖太宗陵前,让我们大清子民鞭笞唾骂!某个无比吹捧大清酋长的清史砖家痛哭流涕的这么说。封翔是好人。普通老百姓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