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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端乐不可支,笑得前仰后合,趁机就把手伸进了南叶的衣襟里,道:“那且等我为你找个正大光明偷懒的借口,好让你不让人嚼舌头。”
“什么借口?”南叶十分好奇,竟忘了去拍开他的咸猪手。
顾端大喜,趁机上下游走,道:“你不是说你想要一顶银狐皮的斗篷么,正好皇上这几日有兴致,要去北苑围猎,我带了你同去,岂不美哉?”
“那敢情好!”南叶雀跃起来,“我就说,是因为要陪你去围猎,没空做那些事,所以才没有亲力亲为的。”
“行,随你怎么说,围猎那天,你跟慧芝一起。”顾端说着,声线变得有点紧。
南叶听出不对劲,这才发现,他的手,已经沿着她的腰一路朝上,直逼胸前的峦地了。
可恶!居然趁机吃她豆腐!更可恶的是,他的手掌干燥宽厚,他的手指灵活有力,他的指腹还略带薄茧,触碰在她光滑的皮肤上,或轻或重,或急或缓,酥酥麻麻,像是有无数细细的电流淌过,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贪恋的心来,不舍得他将手移走。
南叶就这样坐在顾端的腿上,默默地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遵循自己的心,侧身抱住顾端紧实的腰身,把脸埋进了他的胸前。
但真当顾端的大手,覆上她胸前的柔软,她还是不由自主地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拍掉了他的手。
顾端讪讪地把手从她的衣裳里抽出来,撇嘴道:“稀罕!这么小!”
“你说什么?!顾端,有种你给我再说一遍?!”南叶登时炸毛,直接从顾端的腿上,蹦到了地下。
顾端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慌忙安抚:“我的意思是,大小正好,正好!真的,我就喜欢小的!”
“还说小?!”南叶气急,抓起书案上的一杆毛笔,就朝顾端身上招呼。
顾端不敢还手,左躲右闪,两人在书房里你追我赶,动静闹得山响。
金锁坐在耳房里,都听见了响动,她生怕出事,过来看了一眼,吓得赶紧拔腿去找芦芽:“姐姐,姐姐,不好了,南叶拿着毛笔在打世子呢,世子以后的日子,可难过了!”
芦芽笑着戳了戳她的额头:“傻丫头,她若是真打,书案上有砚台,岂不更爽快?即便在气头上,也只挑了毛笔,说明她心疼世子呢!”
这还叫心疼世子?!金锁突然明白,芦芽为啥和南叶那么聊得来了,敢情她们是同一类的。
南叶和顾端闹过一场,气也渐渐消了,但回到临风阁,到底放不下,从此她的菜单上,就多了木瓜汤一项,这是后话。
这天夜里,下起了鹅毛大雪,但到了围猎那天,正好放晴,万里江山一片雪白,再迎上明晃晃的大太阳,正是个打猎的好天气。
因皇上已赐了婚,尽管定亲酒尚未摆,南叶的未婚妻身份,已是属实,大夫人自从知道她要随顾端去围猎,就命人给她和顾慧芝都做了新衣裳,打了新首饰,南叶拿到东西,分外感动,大夫人根本就不喜欢她,但该给的东西,一样不落,她以后若能学到大夫人半分,也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