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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被陆锦屏点中了,是他选择的两个女子中的一个,名叫玉峰。
∽↗∽↗,这女子尽管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儿,但一副魔鬼身材,曲线玲珑,凸凹有致,特别是胸前一对胸器,当真名如其人,如同两座圆润高耸的山峰一般,格外引人注目,所以得到了在场几乎所有男人都热烈目光。
这女子展示的才艺是书法,一笔行草很是得到了不少文人骚客的赞赏,不过书法这玩意在秦楼才艺里不容易得高分,不过,好在她有一副勾魂的魔鬼身材,还是夺得了第三名探花。
三甲定下之后,三个女子无不欢欣鼓舞。
其他女子却都脸上露出不服气的神情。
陆锦屏暗自好笑,看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句话的的确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朱云娘笑吟吟说:“下面,请各位爷们选姑娘伺候你们吧!
先前投票是刺史大人最后一个头,现在挑姑娘,那就得反过去,让刺史大人第一个选,不然刺史大人可不就吃亏了吗?”
这一下众人又是一片哄笑,那是当然,领导当然要先挑好的,千古都是这个道理。
没有等手下人挑完了,领导吃剩的的道理。
冯刺史当然也不会客气,便站起来,他也是花丛中的老手,经常出入青秦楼,所以对这些并不忌讳。
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捋着山羊胡子,慢慢的从姑娘面前缓步走了过去,最终站在了花魁风蝶的面前,伸出了手。
风蝶不自胜,满眼柔情,几乎要化成水一般,玲珑有致的身子如同麦芽糖似的粘在冯刺史身上。
等他们回到座位,朱云娘微笑对陆锦屏说:“爵爷。
该您来挑了。”
陆锦屏连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是来喝酒的,再说了,别驾大人和司马大人都没挑呢,哪轮到我呢?”
那两个人哪敢跟陆锦屏抢风头。
赶紧客气,让陆锦屏先挑。
陆锦屏却还是摆手,旁边冯刺史道:“爵爷,既来之则安之,你来啦,却不选姑娘,那来做什么?要喝酒哪个地方不能喝呢?既然到了这里不喝花酒,不找个姑娘陪着,不成话的嘛!
哈哈哈。”
陆锦屏想想也是。
入乡随俗嘛,何必假正经,于是随手指向自己先前投了一票的那位探花,说:“就你吧。”
他也不敢随便点其他人,如果说第二个挑,却选了一个没有进入三甲的姑娘的话,那就说不过去了,别人以为他对这个投票有意见呢。
再则说。
在他看来,这位探花也清纯可爱。
一笔字当真让人赞叹,所以刚才自己投了他一票,此刻叫他来陪那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位列第二榜眼的姑娘名叫代秋,她的诗词是二十五位姑娘中最好的,而且才思敏捷,歌舞琴艺也都不错。
身材虽然比不得风蝶和玉峰那么惹眼,却也算得上惹火,原以为陆锦屏会选她,毕竟她是第二,而且自持自己的文采绝对高出位列第三探花的玉峰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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