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既然来了燕京,念念不忘的姑娘们,也可以约出来玩玩嘛,比如已经被国内舞蹈届彻底认可的杨莉萍,又或者参加完电影节后继续在中戏上学的巩丽。
前者的身段那真是没的说,还没到以后那种骨瘦如柴的地步,各种高难度姿势玩起来,那真是没的说。
或许是因为感激,杨莉萍对他的要求很少有拒绝,而且每次他写信给她,都会有回信。
当然了,作为投桃报李,李旭也基本不强迫她,而且总是在事业上帮她的忙。
这是说好的交易嘛。
至于后者么,虽然分开还不到两个月,那充满肉感的身体已经让李旭开始回味了。
巩丽又是初尝人事,又是被他这个花丛老手狠狠开发了一遍,自然也是按捺不住,请了假就跑了出来,进房间就开始缠绵。
甚至爽到顶点的时候,各种平时根本不会说,说了就会脸红的脏话,都在李旭的勾引下不绝于口,所谓干柴烈火,不外如是。
既然如此,李旭却在醒来后,莫名其妙的想到什么作茧自缚,真是莫名其妙。
好吧,这其实也是有原因的,首先呢,杨莉萍也好,巩丽也好,不可能天天陪他;其次呢,《红楼梦》剧组已经解散了。
也就是说,即使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邓睫,也都回老家去了。
李旭并非每天无女不欢,但能时不时的尝个鲜,同样很不错啊,所以前天他睡了个会跳舞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姓张,作风挺大胆的——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于是从酒吧里带回去了。
嗯,大陆的酒吧已经越来越多,而且也开始平民化,尤其是燕京、魔都、羊城,变化是最明显的。
李旭对这个年代的酒吧很感兴趣,于是抽了个空去逛逛,说实话,稍微有些失望。
大多数并非纯正的酒吧,都还兼顾了一部分迪斯科的功能,更像是……夜店。
当然,这也和他去的地方比较平民化有关,使馆区的酒吧就绝对正宗。
而在第三个酒吧的时候,他就被那个张姓姑娘搭讪了……没错,他居然被搭讪了,尽管对方显然是被朋友挤兑过来的,而且颇为生涩,但是,的的确确是主动跟他搭讪。
也是,李旭今生的外貌就算混血得很明显,一副西装革履的派头,也绝对不是这个年代的大陆普通人能有的。
这种情况下,他肯定是却之不恭,几句话就将那小姑娘逗得花枝乱颤,最后更是干脆挽着他的胳膊一边跟朋友炫耀一边离开。
本来她是打算出了酒吧就分手的,但一看到接送的红旗开过去,还有专门的司机,虚荣心暴涨,尤其是几个朋友还追了出来,于是就在她们惊讶而羡慕的目光里上了扯,并稀里糊涂的就被带回了燕京饭店。
到这个地方,她再想走就不可能了,当然,她也不想走,套房的震慑程度不如大飞机,但这个时候已经足够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第二天起来,他还花了钱买了她身上一个看起来很有特色的小装饰,也就几万块人民币而已。
虽说不是处女,但还是很生涩,而且也很配合,让他玩得还算尽兴,所以也就没有吝啬。
那姑娘一开始还挺高兴,觉得自己很幸运,身上的小玩意儿居然很值钱,还被一个有钱人给看上了。
但是之后反应过来了,脸色就变得有些不好看,不过李旭没有说破,她犹豫再三还是忍了下去,这是好几万块钱呢。
本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李旭也只是心血来潮的玩了一次,毕竟,能上他的床都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上次旅游的时候遇到泥石流,大巴车被冲翻,司机和导游都死了。当时我们一车人怕的要命,然而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件特别恐怖的事儿那个死去的司机,他‘活’了...
打脸暴爽双强双洁天战医局的总司,穿越成大燕王朝的孤女落锦书,一来就背负谋杀蜀王妃的嫌疑,被满城追捕。要证明清白还不简单?那就把只剩一口气的受害人蜀王妃救回来,殊不知杀人嫌疑是洗清了,却遭蜀王与白莲花玩命谋害。好吧,那就放马过来吧,她杀疯了。手撕悔婚渣男,再毁绝世大白莲,还顺势救了重伤的皇叔萧王殿下。皇叔权倾朝野,惊才风逸,顶着大燕第一美男子的称号,竟还是单身的钻王五?那正好了,她有才,他有貌,他们女才郎貌六月...
老套的穿越平行空间,带来无数精彩,助推红颜知己,演绎绚烂娱乐人生成为最亮的那颗星已有两百万字完本作品,请放心收藏点阅,谢谢。...
自古以来,蜀地多侠士,侠义之风盛行。故,不分男女老幼,或隐形于山林市井藩镇,或浪迹江湖,栖于风尘,凡以武行事皆称侠。侠者,或配刀,或配剑,然佩刀者少而佩剑者甚,故常见侠者仗剑而行,世人多称曰剑侠!剑侠,以武称侠,而又以武入道,再入仙道,不为人皇缚,不拜天庭位,不入地府中,逍遥三界外,称为剑仙!。...
重回校园,该如何重度一次青春?学妹学姐不请自来,校园纨绔通通收服当作小弟当人生再来一次,该如何逍遥是好?且看极品学生的精彩校园生活...
听说理发时用定身术和定型水更配哦!想要洗剪吹?风婆,借你风袋一用!想要烫卷发?那个谁,哪吒,你的乾坤圈呢?王母,你头发想染颜色?排队等等,没看到我正在给嫦娥按摩呢。一把剃头刀走上了征服仙界的道路,用现代审美观引领仙界时尚潮流PS已内签,保证完本,绝不太监,请放心收藏!书友群15014783,期待您的加入,欢迎提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