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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爱丽丝飞一般的跑出去,回她自己的房间,要把自己妆扮到异常性感,要去小河那边,要像母狗——使出全部的手段,来让李南方获得最大的满足时,李老板正在树林中狂窜。
慌不择路的样子,就像瞎了眼的狗熊。
砰地一声,脑袋重重撞在树上后,身子踉跄了下,接着向前跑。
他要甩开岳梓童。
必须要甩开那个小不要脸的!
虽然,他当前急需女人。
而且刚才在水下面时,他也和她相连接在了一起。
让他在短时间内,就品尝到了小姨的真爱滋味。
可是,他为什么要在他急需女人,如果没有女人来帮忙,他就会被烧的全身血管爆裂而死的危急时刻,却悍然拒嫖,仓皇水遁呢?
李南方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非得让他找个理由的话,可能是因为岳梓童太不要脸了吧?
办事就办事吧,还非得让他喊她小姨。
难道,一边办她,一边喊她小姨的感觉,会让她格外酸爽吗?
这个不要脸的,简直是太没道德底线了。
不知道她的如此行为,会让李南方有种深深地罪恶感吗?
“不对,绝不是这样。”
上岸后发力奔跑数百米后,那会好像熄灭了的欲火,随着血液循环速度加快,就像被泼上汽油的柴垛,被一根火柴给点燃那样,轰地一声,火光腾起,烧的李南方头昏脑胀,呼吸都感到困难了。
唯有撕开身上的衣服,握拳在被水果刀刺伤的伤口上,狠力砸了几下。
剧痛,再次暂时遏制了熊熊欲火,让他暂时恢复了一些清醒。
他在已经和岳梓童成为一体时,却忽然水遁,绝不是本宫逼着他喊小姨,让他产生了罪恶感。
相反,他和本宫一样,都无比享受那种罪恶的感觉。
他逃走,是因为——他爱她。
是真的爱她!
如果他不是真的爱她,那么他就不会在俩人其实已经有过两次实质性关系、当前急需她来灭火时逃走的。
李南方逃走,不是岳梓童已经爱到不忍刺穿她的地步了。
而是他希望,他和她的完美“苟合”
,是在最合适的时候进行。
去年,她忽然闯进洛杉矶某酒店的浴缸内,拿枪逼着他动起来时,不完美。
今年的五月二十八号,他不忿岳梓童的贪得无厌,在她的阴婚之夜潜入她闺房内,扛起她的两条大长腿咣咣时,也不完美。
都是半途而废。
无论是他,还是她,都没带着深沉的爱意,来做那件事。
今天的此时此刻,他们的相结合,更不完美。
一个一旦放开,让春天之药左右的男人,在鞭挞一个女人时——哪怕女人是无与伦比的爱着他,甘心遭受他非人的践踏,可他却是不知道的。
他只会像个野兽那样,在熊熊烈火中,把她鞭挞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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